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陈财云、曹琪报道:9月21日,信丰县人民法院古陂法庭在信丰县大唐工业园巡回审判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2年1月,被告范某甲和范某乙分别与原告江西某公司签订《供货协议》,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提供海绵。截至2022年8月底,两被告各自拖欠了一百多万的货款。2022年9月2日,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要求对两被告的财产进行查控。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下达了财产保全裁定书,并对两被告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控。为达到个案的示范带动作用,承办法官决定将案件开庭地点选择在企业较为集中的工业园区,并组织部分企业代表和劳动者旁听庭审。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深入浅出的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通过法官的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江西某公司当庭申请撤回对两被告的起诉,并申请解除对两被告的诉讼保全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信丰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将服务理念贯穿工作始终,为企业提供诉前调解、巡回审判、法治宣讲等司法服务,充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