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戚媛报道:为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营造包容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省市场监管领域“免罚减罚”有关规定,赣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充分给予经营主体在登记、广告、食品、质量、价格等领域违法行为自我纠错机会。
案件介绍
近日,经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工业产品检验检测院检验,赣州市某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儿童床产品因警示标识项目不符合GB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
查处情况
经查实,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儿童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应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生产的不合格儿童床仅6件,数量较少,且未流入市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积极整改,及时加贴了警示标识并加挂了使用说明书,未造成危害后果,经集体讨论案件后,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今年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秉持“讲法度、有力度、明尺度、富温度”的执法理念,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共执行免予处罚案件307件、减轻处罚案件868件,通过不断践行柔性执法理念,指导经营主体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统筹谋划、不断创新,在行政执法规范化、日常监管精细化、政务服务标准化上下功夫,全面推行“刚性执法”与“柔性有为”并行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切实维护宽而有序、严而不苛的市场秩序,在持续擦亮赣州“干就赣好”营商品牌中实现新作为。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