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未依法公示2019、2020年度年报的市本级企业启动专项清理工作(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提示内容公告如下:
一、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公司,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于2023年3月1日之前,前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市场服务审批科申办歇业备案之后,再补报2019、2020年度年报,于2023年3月15日之前向赣州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68号)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二、已停止生产经营并无意愿恢复生产经营或保留主体资格的公司,于2023年3月1日之前,前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市场服务审批科(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申办注销登记,并将注销备案表直接送达或挂号邮寄至赣州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68号)。
三、正常生产经营的公司,或者目前停止生产经营但有意愿恢复生产经营或保留主体资格的公司,补报2019、2020年度年报后,于2023年3月15日之前,前往赣州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地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68号)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查找联系、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纳税,以及虽能联系上但拒不申办歇业备案、注销登记、拒不补报年报的企业,依法启动立案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吊销营业执照属于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依程序自动进入“吊销企业黑名单库”,严重影响个人信用。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业务咨询电话:8390939
赣州市市场监管局业务咨询电话:8199523、8222627
附件名单请登录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公告栏查询(网址:http://sjj.ganzhou.gov.cn/)。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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