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采挖5丛野生兰花
将部分发至朋友圈出售获利
近日
会昌县人民法院
审结一起非法采挖野生兰花案
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四年
并处罚金5000元
案件详情
2022年2月,陈某某无意间在某山一峭壁处,发现了多丛青翠欲滴长势良好的野生兰花。这让素来喜欢养花的陈某某喜出望外。随后,他多次携带锄头将野生兰花采挖带回家中种植。
两个月间,陈某共采挖野生兰花5丛,部分被其移植在自己家中,部分由其拍摄照片在朋友圈出售获利2000元。经鉴定,陈某某共采挖建兰103株、寒兰38株、多花兰15株,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法院认为,陈某某非法采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共计161株,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且属于情节严重,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陈某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缴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且一贯社会表现良好,遂法院判决如上。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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