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程旺钦、朱李军、华东方报道:近日,信丰县人民法院对一处法拍房进行了强制腾退,成功将该法拍房交付给了房屋买受人。
某银行与刘某、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信丰县人民法院调解达成以下调解协议:被告刘某、杨某应还款本金41.896977万元及利息;被告刘某、杨某如未按时还清所欠本息,原告可请求法院拍卖或变卖被告抵押的房产,所得款项优先偿还原告贷款本息。
案件生效后,刘某、杨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某银行向信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信丰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向被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因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原告于2020年7月申请对被告名下的房产进行拍卖,经过查封、评估、2次拍卖后,房屋拍卖顺利成交。
2022年7月信丰法院对被执行人刘某、杨某送达了腾房公告,要求其限期搬离。期间,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要求刘某、杨某尽快搬离房屋,但被刘某、杨某依然无动于衷。房屋买受人心急如焚,遂向法院申请强制腾房。2023年1月法院再次向刘某、杨某送达腾房公告,限期2月15日前迁出。由于刘某、杨某仍然未自行腾退搬离拍卖房屋,信丰法院执行局仔细谋划,制定了腾房行动方案。2023年2月20日,执行局局长到现场指挥调度,组织干警清点屋内财物、探查房屋损坏情况。最终顺利将房屋交还买受人。
法拍房“腾退难”问题,是财产处置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下一步,信丰法院将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加大不动产成交后腾退交付工作力度,坚持财产处置的强制性,对于被执行人及第三人拒不配合腾退不动产等逃避执行、阻碍执行的行为,在做好释法析理的前提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提升不动产处置效果,以实际行动保证胜诉当事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