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曾君红、朱李军、吴晓敏报道:近日,信丰县人民法院刚柔并济,人性执法,调解了一起刑事自诉案件,并顺利执结两起执行案件,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涂某与被告余某经介绍相识谈婚,期间涂某共向被告方支付了彩礼及红包款共计15万余元。后两人谈婚失败,双方协商退还彩礼事宜未果,原告方遂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方应返还原告方11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余某、何某(余某之母)发出财产报告令和执行通知书,但二人拖延履行,未如实申报名下财产情况,并在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仍不履行。
鉴于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不如实申报财产,同时在法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仍不改正,情形恶劣,申请人以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案件受理后,刑事主审法官查明涂某与余某二人在共同生活期间育有一女,现由女方抚养。主审法官以此为突破口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充分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刑事后果,一方面立足小孩健康成长动之以情化解双方矛盾。最后,在主审法官及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女方一次性支付9000元,小孩由男方抚养。同时就抚养费纠纷案件进行了协商处理。自此,该三起案件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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