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就餐结账时,细心的顾客会发现对账单上的菜品后面往往还有一项餐位费。
“餐位费是什么?为什么没有提前告知?”“难道来店里吃饭,座位还收费吗?”……
连日来,赣南日报社民生热线8333666和问政赣州平台接到多名市民
咨询关于餐饮商家收取餐位费是否合理的问题。
市民
结账时发现收取餐位费
3月6日,市民钟女士和同事们来到章贡区八一四大道的一家餐馆吃饭。结账时,钟女士发现对账单上有一项餐位费,一人2元,11人共计22元。钟女士很疑惑,“难道来店里吃饭,座位还收费吗?”于是,她问收银员为什么要收取餐位费。收银员则回答说,赣州市很多餐馆都会收取这项费用。见钟女士较真,收银员只是在餐费的总价上少收了6元。
市民刘先生也有类似的遭遇。2月25日,刘先生和朋友在章贡区九曲河路的一家餐厅就餐。结账时,他发现店家还收取了餐位费。“餐厅提供的是非包装的消毒碗筷,也没有在哪里看到碗筷要收费的提示。我提出疑问时,店员只是说店里的碗筷比一次性包装碗筷成本更高,并没有退还这笔费用。”刘先生表示,收取餐位费并不合理,为什么商家却把餐位费当成了“霸王费”来收呢?
据了解,不少消费者反映餐饮业存有众多“霸王收费”项目,如餐具费、餐位费、茶水费等,商家在向消费者收取这些费用时,并未事先告知。消费者蒙在鼓里,拿起账单时才发现原来这些项目都是要收费的。
律师
收取餐位费涉嫌侵权
“霸道收取茶水费、变相收取餐位费、不明所以的综合服务费……餐饮商家花样百出的收费名目,都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梅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因此,餐饮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具,是餐饮过程中的配套服务项目,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那么,餐位费为什么会成为行业惯例?郭小梅表示,为顾客提供卫生洁净的用餐桌椅和碗筷,是餐厅经营的义务,但是部分商家为了减少成本和利益最大化,以餐位费的名义将这笔支出转嫁给消费者。当消费者以“商家乱收费”投诉时,大多数处理结果是“退回不当所获”,违法成本低。此外,由于餐位费金额不大,部分消费者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对商家收取餐位费的行为没有较真。
提醒
保留消费凭证可投诉
面对商家收取餐位费的行为,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呢?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在外就餐时,要有自我维权意识。对于商家提供的收费服务,可以询问后进行选择性消费。结账时,如果发现餐饮商家收取餐位费、茶水费等,要敢于说“不”。在与商家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消费者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可以通过拨打12315进行投诉,或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市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协会将呼吁餐饮商家诚信经营,做好明码标价,优化管理与服务流程,尊重并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选择权。
记者从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市将加强宣传教育,把强化企业诚信自律经营作为整治重点,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查处餐饮单位违规收费行为,督促企业整改落实。(记者廖福玲、实习生刘迁怡、李紫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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