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曾健报道:赖晋,现任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执法一支队支队长,多次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多年来,赖晋始终将“以理服人”“以法制人”“以情感人”作为消费维权原则,使消费维权案件得到妥善及时处置,有效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以理服人”就是将说事实讲道理作为主线,对案件做深入调查,还原事实真相,公正处置案件,减少双方当事人分歧,促成双方意见达成一致;“以法制人”就是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将事实与法律法规结合起来,用法律的角度去解释事件的因果,用法律的观点去评判案件的对错,用法律的手段去惩治违法者,以此保障消费维权的公平公正;“以情感人”就是运用“换位思考”的方法,体会消费者的情感,找到解决当事人纠纷的“切入点”,用真情去感化双方当事人,力争处置结果双方都感到满意。
2022年4月,刘某与某楼盘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缴纳了5万元定金及8万元首付款,约定5月10日签订购房合同。由于刘某爱人在北京工作无法回来面签合同,刘某便与该楼盘协商延期签约,但对方并不同意,且要求刘某必须在5月10日支付剩余首付款67万元,否则之前缴纳的13万元不予退还,选中的房屋也将另售他人。双方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刘某便请求赣州市市场监管局处置。为了解情况,赖晋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方调查取证,并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最终该楼盘同意取消购房合同,并退还刘某全部购房款。因退费需经过层层审批造成时间拖延,赖晋于8月15日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该楼盘承诺加急送至总公司审批,并将13万元悉数退还刘某。8月26日,刘某顺利办理了退款手续并拿回13万元。
消费维权往往不能一蹴而就,而需要多次反复调解,如果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往往费时费力,所以需要仔细分析存在的问题,尽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才能更好、更有效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2020年7月,谢某与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对谢某一套住宅进行装修。装修结束后,谢某认为该装修公司未履行合同,工程质量不过关,导致其住宅甲醛超标。谢某与该公司多次自行调解均未达成和解,遂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为核实该公司提供的装修服务是否存在举报内容的事实,赖晋查询了大量关于室内甲醛标准等相关业务知识,咨询专家了解房屋装修相关甲醛标准,并积极联系某检测中心对该套住宅进行检测。在调查过程中,赖晋基于双方和解愿望,多次约邀双方座谈,聆听掌握双方意向需求,舒缓对立氛围,找准调解纠纷的切入点,引导双方以互信、互谅、包容的心态消除分歧,最终于2022年5月31日促成双方和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8000元。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赖晋始终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己任。他长期在执法稽查岗位,奔走在基层,奋战在一线,以一颗火热的心,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消费者伸张公平,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交出了一份亮丽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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