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曹琪报道:自2023年1月10日开展“虔城春雨”专项执行行动以来,截至2023年3月31日,信丰法院共搜查72次,纳入失信252人,限制高消费274人,拘传168人,拘留31人,执行完毕542件,执行和解143件,拒执罪刑事立案3案3人,执行到位金额8092.5358万元。
罗某诉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信丰法院判决后,曾某一直未履行偿还义务。法院对其采取了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进行网络失信曝光、发布财产线索悬赏公告、查封名下车辆、罚款等措施。然而,即便法院采取上述诸多强制执行措施,曾某依旧避而不见,首次执行无果而终。
遂申请人罗某以曾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信丰法院提起自诉。随后,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线上沟通、线下走访等形式对曾某及其亲友进行释法明理工作。2023年3月,曾某朋友替其将1.8万元案款交至法院,因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罗某撤回了自诉。自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赵某诉廖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由上海市松江区法院委托信丰法院执行。因廖某常年在外务工,且名下无财产可执行,案件未能有效执结。
在“虔城春雨”执行专项行动中,信丰法院再次对廖某名下财产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冻结了其名下账户,限制高消费。廖某深感不便,和父亲筹集7.5万元案款主动交至法院。申请人赵某的儿子连夜从安徽赶来,签署了结案证明并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该案执行完毕。
下一步,信丰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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