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报警称:在X516县道赣州市南康区横市镇稿背村路段,有一辆老年电动车起火,需要救助。接报警后,南康区交管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增报火警和救护车。到达现场后,见一辆老年代步车在事发路段发生起火,火势较大,车上无乘客被困,现场无人员伤亡。经查起火原因系老年电动车电池电路故障造成起火。
近年来,一种外形酷似汽车的封闭式三轮、四轮电动车(“非标三、四轮车”),很多人称之为“老年代步车”,车辆体积小、易于穿插、无惧电子眼、能遮风挡雨,备受老年人喜爱。但这类车安全性能差、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且并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范围内,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是不能上道路行驶的。且有些驾驶人法律和安全意识淡薄闯红灯、乱停放、横穿马路、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日益凸显,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老年代步车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赣州交警持续严管严查严处“老年代步车”上路违法行为。
近日,赣州交警南康大队市区一中队执勤交警查处了一辆红色无牌三轮车。司机是一名年过七旬的老人,属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经司法鉴定为机动车),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车驾驶人肖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
11月17日,赖某某驾驶一辆白色无牌四轮电动车在天马山大道被执勤交警拦下。经查,赖某某属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经司法鉴定为机动车),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车驾驶人赖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多部门联合开展电动三轮车、老年代步车源头管理工作
近日,南康交警部门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稽查局南康分局、区工信局四部门共同对南康辖区三轮摩托车、老年代步车销售门店开展打击违法改装整治活动。
行动中,联合整治组深入辖区各销售商铺,对所售电动车质量、外观标识、产品合格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就进一步规范销售管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同时通过面对面讲解,告知负责人要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自觉提高安全生产和守法经营意识,警示经营者不得销售改装、拼装、假冒他人厂名、厂址、未获得3C认证的车辆,禁止在销售过程中混淆车辆概念,更不得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随后,对照“国标”,市场监部门当即依法对非标准的老年代步车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销售网点停止销售并整改到位。并对在售车辆进行再排查,严禁销售不合“国标”要求的车辆,增强法律意识,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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