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人注意,10月1日开始,赣州市将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中秋、国庆期间一律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审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
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从10月1日开始,赣州市将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又恰逢中秋、国庆佳节相继来临,外出旅游、进山入林活动人员剧增,秋收秋播农事用火频繁,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加,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确保中秋、国庆期间森林防灭火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灭火责任。各地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管火源,全力以赴抓好“两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各级森林防火责任人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认真履行职责,对“两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采取扎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要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特别是各级责任领导要带头深入山头地块明察暗访,层层压实各级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到户、到山头地块,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对工作不部署、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出现问题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无人机喊话、新媒体、发短信等方式对景区游客、辖区居民开展宣传,有针对性的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和紧急避险知识,广泛宣传森林火灾处罚案例,做到以案说法、警钟长鸣。尤其要组织护林员、防火宣传员和景区导游,加强林区、旅游区、公路服务区、保护区、森林公园等重要地段、路口的宣传,提醒广大林农和进山休闲旅游人员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做到宣传到户、人人皆知,切实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强化源头管控,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各地要及时发布“禁火令”,严格落实野外用火“五个禁止”规定。“两节”期间,一律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审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林长制+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两长两员”、无人机巡护的作用,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密防范各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尤其要加强对林区输配电线路、风景名胜区、在建工程和高速公路、高铁路段、加油站、液化气站、油库、烟花爆竹仓库等重要目标周边的火源管控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同时,要紧盯重点部位、重点目标,设立临时检查站,派出专人值守、查缴火种,筑牢织密防火安全网。公安机关要组织开展打击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专项行动,坚决彻查违规用火行为,对于涉嫌失火犯罪的肇事者,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和打击,并且予以公开曝光,处理一人,震慑一方,教育一片。
强化值班值守,确保政令信息畅通。各级森林防灭火责任人要坚守岗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要向上级森防指报告,并安排其他同志接替负责,确保信息畅通、快速反应。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火情热点信息,所有火情热点必须由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带队核查,并在1.5小时内向市防火办反馈核查结果,实行闭环管理,坚决杜绝迟报瞒报现象。市防火办将对各地防火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强化应急准备,科学处置各类火情。各地要克服麻痹思想,提前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在重点区域实行靠前驻防、携装巡护、联防联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加强战备值班,及时检修装备,强化训练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两节”期间,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必须集中食宿、集中待命,进入临战状态;乡镇半专业队和村应急队要相对集中待命,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情,县乡领导要靠前指挥,把安全扑救放在首位,迅速调集足够力量,实施重兵扑救,扑火力量不足的,要及时申请增援,不得贻误扑火时机,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守住火灾扑救安全底线。
赣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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