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夏白云报道:为提高精神心理卫生从业人员和大众对精神疾病诊疗最新发展动态的认识,提高医务人员专业服务能力与水平,10月26日-27日,由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赣州市精神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承办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精神疾病治疗及研究新进展》在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赣江院区举行,来自赣州市医疗、教育等系统的150余人参加了现场培训。会议同时通过好心情平台线上直播,会议吸引了全国各地5800余名学员观看学习。
赣州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李勇代表市卫健委莅临会议指导并讲话,对全国精神心理专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前来赣州传经送宝表达感谢。他表示,赣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神心理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通过工作实践经验的沉淀和社会心理服务模式的创新,全市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此次培训班的举办是提升全市精神心理卫生的有力载体,有助于推动赣南地区精神心理行业建设进步和发展,更能够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心理服务的诊疗需求。他对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精神疾病的治疗、科研教学及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方面,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作出的努力给与了高度肯定。也期望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加强精神心理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提升诊疗能力,加大科普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拓宽思路视野,提升能力水平,推动精神心理诊疗新思想、新理念在赣南大地开花结果,为赣南百姓精神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王魁元在致欢迎辞中表示,在赣州市委、市政府,市卫健委的坚强领导下,该院成功完成了新院区(赣江院区)一期的建设并投入使用。这一重要举措不仅极大地改善了患者的就医环境,更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的精神卫生服务。我们将继续立足群众需求,巩固和发扬传统优势,致力于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心身健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全流程的服务。加强传承与创新,立足服务赣南苏区,辐射赣粤闽湘周边地区,努力将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成为区域一流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
培训会议邀请了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副主任、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马现仓教授、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院党永辉教授、河南省精神卫生中心张瑞岭教授、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杜江教授、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周建松教授、西安交通大学张磊乐博士等多位行业知名专家、教授,及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专家党委副书记、院长刘少华,科教科科长、赣州市精神心理健康重点实验室主任刘典英,分别就中国创伤后应激障碍防治指南、lCD-11第6章框架及主要变化、镇静催眠药合理使用、青少年自伤自杀行为评估与干预进展、老年精神障碍诊疗新进展、童年创伤与青少年抑郁等主题进行精彩授课,多视角、多领域、多层次、多维度展现当前精神心理学领域的发展方向和最新的进展。培训现场,马现仓教授为参会学员签名赠书。休息期间,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还安排专人带领学员参观新院,让学员进一步了解该院新区的规划布局。
此次培训会议的召开,旨在搭建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共享前沿的精神疾病治疗及研究新成果,从而促进赣南地区精神医学的创新,加速学术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为更多赣南百姓精神心理健康,提供更专业、更有效、更便捷的健康服务,也标志着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与西安交通大学等院校的合作又迈上了新台阶,对提升全市精神心理诊疗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