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充分发挥自动监测数据在环境监管中的作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管理在线监控工作能力水平,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12月17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抽调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40余名污染源自动监控业务骨干组成10个审核小组开展全市重点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标记交叉审核专项行动,并召开动员部署培训会。
会议要求,全体审核人员要把交叉审核当成一次练兵、一次比赛、一次考试,扎实做好此次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标记交叉审核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不敷衍了事;要把培训知识转化为监管服务能力,用心用情当好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业务知识的“辅导员”,指导排污单位自觉“知标”“懂标”“愿标”;要善用“火眼金睛”发现利用虚假标记掩盖违法排污事实的违法线索,倒逼排污单位落实“实标”义务,助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会议强调,标记工作有助于解决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负责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报告数据异常、自证守法。审核小组要认真组织开展标记工作,切实提高有效传输率,建立健全超标督办工作机制,督促辖区重点排污单位按时完成自动在线设备安装联网工作,应用好自动监控系统管理端,不断提升非现场监管水平。培训围绕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江西省重点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规程(试行)》进行解读,详细介绍了自动监测设备标记的相关法律规定、标记方法、水气污染物恒值判定、标记时间规定、设备故障期间的手工监测要求,剖析了全市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存在的问题,分享了十个虚假标记典型案例。
下一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全面梳理交叉审核反馈的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排污单位全面整改到位,并对发现的虚假标记线索,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同时,还将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和方法,强化“线上+线下”双线联动,深化“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质量迈上新台阶。(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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