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寻乌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经查,2017年12月底,三标乡胡屋村廖子窝饮水工程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后,饮用水工程水质未达标,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不到位,村民意见大。建设该引水工程时,乡村两级干部对工程施工监管不到位,验收走过场,未发现施工单位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并虚增工程量的问题;在陆续有村民反映水质差,供水不足等问题时,胡屋村两委并未及时查清原因并予以解决,而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拨付工程款,导致超付工程款1.34万元;在发现问题后,三标乡党委政府,县旅发委驻村工作队以及胡屋村两委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不及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对胡屋村党支部书记胡炎成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对胡屋村“大村长”县旅发委副主任谢伟东,胡屋村第一书记、县旅发委副主任赵奇勇,胡屋村原第一书记、三标乡政府干部石金凤,胡屋村村主任胡振权4人予以诫勉谈话;责成胡屋村对施工单位处罚违约金1万元;三标乡党委政府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由县水利局对施工单位进行约谈,督促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其处合同价4%的罚款,并向市水行政主观部门申请对该公司在信用体系中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通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县广大帮扶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要对照“一收入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指标查缺补漏,全面解决到位;要下足“绣花”功夫,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懈怠、不拖延、不分神,以唯实求真的作风做实做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
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赣B2--20100072 备案号:赣ICP备05005386号-1 ![]() 赣网文[2018]3167-034 (总)网出证(赣)字009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1406143号 36120170002 药品信息服务证 江西日报社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