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缜密侦查
赣州警方成功摧毁
邱某安、龙某地等人涉黑组织案
抓获31人犯罪嫌疑人
日前
经警方移送起诉
31名被告人的主要犯罪事实、罪名
均被判决确认
法院审理查明:自1999年以来,被告人邱某安等人不断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在章贡区水南镇高楼村及周边范围进行有组织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邱某安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参与者众多,层级分明,组织结构较为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成立以来,有组织地通过开设赌场、地下“六合彩”赌博、建造违建房骗取政府拆迁款、强揽建设工程、经营涉黄场所和民间放贷公司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不法手段,获取巨额经济利益,非法获利总额达2000余万元;为达到把持基层政权,称霸一方的目的,该组织及其成员多次在公共场合使用凶器作案,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共实施了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60多起,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审理认为:邱某安等人犯罪组织架构稳定、有比较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数众多,层级分工明确,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告人邱某安作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应当对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龙某地、邱某燕等8人系积极参加者;邱某疆、邱某飞等22人系一般参加者。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如下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拘禁罪等12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邱某安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串通投标罪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龙某地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7万元;对其余2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等刑罚。
以案释法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对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或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
经查证属实的
视情给予举报人5000元至50000元的奖励
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一旦发现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
(一)信件举报。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9号赣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可以投至各级公安机关设立的“扫黑除恶举报信箱”进行举报;
(二)电话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拨打“110”或拨打0797-8300126进行举报;
(三)网络举报。举报人可以发送举报线索至邮箱:gzsgajshb@163.com;
(四)其他方式举报。通过直接扭送、到公安机关直接反映等其他方式进行举报。
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