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公告,对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进行公示,石城县为赣州市此次唯一入围单位。
石城县拥有中国温泉之乡、中国白莲之乡、中国灯彩艺术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最佳休闲度假旅游县、全国十佳生态休闲旅游城市等一系列“国”字号荣誉。近年来,该县按照“精致县城、秀美乡村、特色景区、集群产业”四位一体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把文化旅游产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全景化打造、全要素发展、全产业融合、全社会参与、全民众共享”的发展路径,加快“全景、全业、全时、全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步伐,构筑起一幅景城共融、主客共享的全域旅游新画卷。2019年,石城县接待游客人数691.9万人次,是该县人口的20多倍,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0.02亿元,占GDP的比重近50%。
依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文化和旅游部开展了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确定了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公示名单。全国共有97个创建单位入围该名单,除石城县外,江西省还有宜春市靖安县、九江市武宁县、景德镇市昌江区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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