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项目工地还能看到许多枯死的脐橙树。
“承包经营时间刚过半,没人招呼一声,果园就全部被毁。”1月14日,望着一片废墟,果农刘冬平欲哭无泪。2000年4月,刘冬平与他人合伙从宁都县刘坑乡(现已并入梅江镇)拍得高坑村脐橙场的36年经营权,然而2019年底,果园里3000余棵脐橙树被毁殆尽。有同样遭遇的还有果农曾保生,他手持《林权证》《果茶经营土地使用许可证》质问道:“合法拍得的是36年经营权,两本证件还未收回注销,且特别注明林地使用年限为36年,结果经营权被提前终止,还没得到1分钱补偿。一两天时间内,挖土机将一棵棵脐橙树连根拔起,损毁的果园一片狼藉。”
回忆起果园被毁,刘冬平、曾保生连连叹气。2019年12月10日至11日,刘冬平在给另外一处果园喷洒防虫农药,次日回到高坑村脐橙场时便傻了眼,原来绿油油一片的果园变成了黄土坡。于是,刘冬平赶紧报警,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之后,再无下文。此次,刘冬平、曾保生分别被毁掉果园58亩和90多亩。
“投入那么多人力、物力,开发商趁着果园无人照看时把果树全部挖掉,令人心痛啊。”刘冬平、曾保生一边介绍情况,一边引着记者来到黄土坡转了转,此时还能看见许多脐橙树枯死在土堆里。近在咫尺的是东投集团开发建设的辉翠檀悦府楼盘,工程车、塔吊机正在这片被毁的果园中紧张施工。刘冬平、曾保生说:“后来我们找到了毁坏果园的肖文凯,他说是东投集团宁都辉翠檀悦府项目部让他挖的。找到项目部,结果又要我们去找梅江镇。找到梅江镇,又让我们去找高坑村。找到高坑村,又让我们去找项目部。这样绕来绕去,还是没有一个结果。”
事实真如刘冬平、曾保生所说吗?记者找到毁坏果园的肖文凯,他承认挖掉了脐橙树,不过这是东投集团宁都项目部请他挖的。东投集团宁都项目部负责人曹大斌则称,他们通过招拍挂获得该块地的开发权,公司处理自己的地块理所当然。“拍卖款已经上缴至宁都县财政局,青苗补偿款、经营权补偿等应该找梅江镇或者高坑村。”曹大斌说。
梅江镇党委书记刘晓宝了解记者来意后,感觉很诧异:“这地块早在2015年就征收了,村民征地、青苗、地面附属物补偿款早已补偿到位了。刘冬平、曾保生的补偿款也到位了。”刘晓宝向记者提供了两人在赣州银座村镇银行宁都支行开户存折:补偿金额刘冬平是35万多元,曾保生是90多万元。“存折还保存在高坑村会计那里。”刘晓宝说。
“这些只是青苗补偿款,并没有计算经营权补偿,所以我们一直没有去领。领了这笔钱,意味着放弃经营权补偿,要知道我们上缴的是36年经营权的拍卖款。”刘冬平说。“应该按照现在果园的效益,对后续没有经营的年限测算补偿。”面对采访,曾保生也表达了同样的想法。
《刘坑乡脐橙场拍卖合同》显示,2000年4月,刘坑乡将高坑村脐橙场经营权、所有固定资产一次性拍卖,由曾保生、刘冬平等4人共同购买,经营权限为36年,期满后,刘坑乡将果园土地还给高坑村委会。
像曾保生、刘冬平这样的情况是否需要经营权补偿呢?记者就此咨询相关人士。“遇到政府职能部门征收土地,这是强制性的。因此,甲乙双方签订的《刘坑乡脐橙场拍卖合同》不属于违约,而是提前终止合同。这不是零补偿,而是要适当补偿。”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巍解释道,经营权补偿应该由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可是至今没有人找我们协商。”曾保生、刘冬平说,“只是通知我们去领补偿款,一问才知道是青苗补偿款,经营权补偿根本没有计算,因此我们拒绝领取这笔补偿款。”
对经营权补偿,刘晓宝认为这样测算会很复杂,没必要。不过,记者调查了解到,没有经营权补偿分歧的高坑村村民,每棵脐橙树也享受到曾保生、刘冬平同样的青苗补偿费。
“我们是按照每棵脐橙树100元至15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补偿的,土地是属于村集体的,如果曾保生、刘冬平提出经营权补偿,需要召开村民大会,村民肯定不会同意的。”高坑村党支部书记朱长生说。
闻听此言,望着从被毁果园中竖起来的一栋栋高楼大厦,曾保生、刘冬平问:“那我们果农的利益谁来维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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