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孩子兴趣爱好
丰富其假期生活
不少家长选择报培训班
五花八门的培训班
真的靠谱吗?
近日
就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
南康区风雅舞蹈艺术学校无证办学
其办学场所和收取学费方式
均属违规行为
网友提供的相关照片
对此
南康区“五型”办回复如下
网友反映的“风雅舞蹈艺术学校有关问题”已收悉,经南康区教科体局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无办学许可证”问题。
经查,“风雅舞蹈艺术学校”已取得营业执照,尚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南康区教科体局责令其停业整顿,要求其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康教科体字〔2020〕25号)文件要求办理办学许可证。
二、关于“收取学员年费”问题。
经查,“风雅舞蹈艺术学校”在微信群、朋友圈宣传“年报2500元送价值560元寒假精品班一期”,南康区教科体局责令其限期整改,不得违规收取一次超过三个月费用。
三、关于“只有一个通道”问题。
经查,“风雅舞蹈艺术学校”有一个楼梯和一个电梯(维修保养中)。
下一步,南康区教科体局将督促实验小学加强对“风雅舞蹈艺术学校”的监管。
感谢网友对南康区教科体局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如还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南康区教科体局电话:0797-6646219咨询了解。
日前
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省直部门
联合出台了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意见》
意见指出
不得在半地下室、地下室等
有安全隐患场所办学
申请设立校外培训机构,应避开可能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比如居民住宅、半地下室、地下室及其它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培训机构应具备相对独立的办学场地,教室和办公室必须设在一处,所在楼层不超过5层。
举办者以自有场所办学的,应当提供办学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以租用场所办学的,其租赁期限自申请办学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培训机构办学场所的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建筑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且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对建筑面积达标且不到300平方米的,相关部门向教育部门提供有关消防技术指导,由教育部门核定。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的,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向学员提供餐饮服务的还须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等相关证照。
不得一次性收取
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在收费和师资构成方面,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各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与培训对象签订服务合同,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事文化课程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应当根据所开设培训项目及规模,配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且专职教师数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二分之一;所聘任的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非学科知识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所聘任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或该类别相应资质。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聘任外籍教师,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来源:问政赣州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