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提升赣州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农村饮水向安全型、稳定型转变,近日,赣州市出台《赣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地要在7月底前建立县、乡、村三级饮水问题反映和处理机制,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供水工程问题隐患整改,确保群众长期全面稳定喝上“放心水、安全水”。
根据方案,各县(市、区)要把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建立到乡(镇)、到村(组)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的供水责任体系,强化饮水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切实解决部分农村供水工程存在的季节性水量不足、水质不稳定、设施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管网延伸未入户“最后一公里”等问题;对今年水利与乡村振兴部门共同推进实施的集中供水工程技改项目,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11月底能完工投入运行;加快组建并运行县、乡两级供水服务机构,着力破解供水主体多元化、各自为阵、管理体制不顺、未形成合力等问题,促进工程良性运行;完善县、乡两级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组建供水应急队伍,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11月底前完成已建供水工程的水源保护标识牌、保护范围划界公示牌的设立工作。各地“百日攻坚行动”的工作情况,将作为2021年各地高质量发展考核“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指标的主要考核内容。
方案明确,大力推进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达标建设,严格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工程管理标准、水质监测标准,进一步提升水厂制度建设、设备运行、管理维护、水质监管、供水服务、卫生管理等水平,11月底前完成百吨千人以上供水工程达标建设。(记者张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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