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温莉娟报道:近日,赣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查处的一起某美容养生馆虚假宣传案经过行政诉讼二审判决终于尘埃落定,该美容养生馆被罚20万元。
日前,赣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接到消费者黄某的举报,称某美容养生馆涉嫌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要求依法处理。该局受理后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该美容养生馆经营者苏某于2018年5月开始销售某牌塑形内衣,通过微信聊天、图片、到店宣传等方式向前来美容美体的消费者介绍某牌塑形内衣,并宣称该塑形内衣是高科技产品,有燃脂功能,能够减肥瘦身。同时,苏某在美容养生馆内悬挂某牌塑形内衣使用者的对比图,制作宣传画册宣称“本店引进高科技模具不打针、不吃药、不节食、不手术、轻松打造S身材”,使消费者对某牌塑形内衣产生错误认识。消费者黄某由此前后共花费2万余元购买该塑形内衣,但使用后未收获苏某所宣称的效果,遂举报到赣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
该局在调查中发现,苏某宣称的高科技产品仅仅是依据北京某研究所的一份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只能证明该内衣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无法证明是高科技产品,苏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构成了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该局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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