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郭洪椿、曹琪报道:“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场庭审在信丰县荣顺驾驶员考试中心拉开帷幕。
近日,信丰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审判席搬到驾考中心,对2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70余名驾考学员、考场工作人员及交警代表旁听了庭审。
二被告人均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鉴定,案发时何某血液中乙醇含量99.8mg/100ml,且有劣迹;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120.8mg/100ml。经审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二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且在审查起诉阶段签字具结。结合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当庭宣判二被告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二被告人当庭均表示服从判决。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情进行现场普法,详细讲述了醉驾及其他类型危险驾驶的危害和承担的法律后果,提醒在场旁听人员,切勿触碰酒驾、醉驾高压线,更不能对危险驾驶抱有侥幸心理,铭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要求,倡导大家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一位参加旁听的学员表示:“驾照还没拿到,就先上了一堂课,这个‘预防针’打得好。”
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了驾考中心,活生生的反面教材让“准司机”们更加直观感受到了违反交通法规的危害性,从源头上增强了驾驶员们的守法意识,从而更好地预防和减少醉驾、危险驾驶机动车等违法犯罪行为。庭审结束后法院工作人员还向现场旁听人员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5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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