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消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3年7月1日实施。
为规范和提升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性能,保障骑车人员交通安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将于2023年7月1日实施。
新标准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2年12月1日发布。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在原摩托车乘员头盔的基础上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纳入标准范围,对产品结构、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结构方面,规定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需具备缓冲层,这将强制把没有缓冲层等劣质头盔退出市场,更好地保护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新标准再次引发关注,源于央视3·15晚会对电动自行车头盔的各项性能进行风险检测,曝光了多款质量未达到新国标的劣质头盔产品,引起了行业及消费者高度关注。
如何选购一个符合新国标的头盔?
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头盔应做到“一看、二闻、三按、四戴、五问”。
一看:看产品是否有规范的中文标识,包括规范的厂名厂址、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合格标志等,产品是否具有发泡材料缓冲层,没有发泡材料缓冲层的头盔不要选购。不要购买无厂名或厂名不规范、无执行标准、无产品合格证的头盔;
二闻:用鼻子闻一闻头盔是否有刺激性气味,选择无气味或气味较小的产品;
三按:用手稍用力按压头盔的发泡材料缓冲层,选择缓冲层手感密实或有轻微反弹感,不出坑,不掉渣的产品;
四戴:试着佩戴头盔,头盔与头部贴合,佩戴舒适,要选择护目镜透光性能更好的透明镜片;
五问:不同头盔种类的防护性能不一样。目前的摩托车头盔,均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在购买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时,要询问是否有3C认证,并选购有3C认证标志的产品。新国标实施后,B类头盔仅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A类头盔既适用于摩托车乘员,也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
日常使用时要注意头盔的存放环境和使用寿命。存放时尽量放置在阴凉通风处,避免长时间暴晒和接触酸、碱、有机溶剂。塑料头盔使用时间不宜超过3年,碳纤维头盔使用时间不宜超过5年。头盔如果发生过一次较大的撞击事故,应停止使用。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