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张勉斌报道:6月11日,赣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工作专班召集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梅旭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共计50名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工作专班召集人、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李明华主持。
会上,市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王贤奕解读了《赣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以及赣州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的人员组成及任务分工。
会议强调,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深刻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以极端认真负责的精神狠抓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下大力气消除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切实让群众看到真变化、感到真成效。要聚焦问题、靶向发力,全面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全力打好充电设施建设及违规停放充电整治两大攻坚战,协作推进强制性标准落实、非法改装整治、生产销售专项打非治违、老旧蓄电池规范报废回收处理、溯源追责五大重点行动,扎实做好监管行业领域整治任务落实。要明确目标、压实责任,高效推动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标重点任务,定期调度部署,加强统计分析和情况研判,强化督导考核、约谈通报,及时共享信息、沟通协调,全力以赴推进电动车全链条整治行动,坚决做到整治不结束,工作不收兵,人员不撤离。
会议要求,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赣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对标对表国家、省专班部署要求,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全面服从工作安排,始终做到业务上的内行,始终坚持行动上的带头,始终加强工作上的联络,高质高效推进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从根本上破解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赣州市全力打好“两大攻坚战”,全链条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充电设施建设攻坚战
打好充电设施建设攻坚战,力争在2024年底前,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实现应装尽装,确保基本满足充电需求。
推进新建项目配套设施。严格新建居住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纳入项目配套,明确布局,督促指导设计和建设单位配建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停放车位,同步设计、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推进既有小区增设设施。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统筹纳入政府民生事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利用公共空间、原有车棚(位),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建设或由国有平台公司负责,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对无物业管理小区以及返迁房、安置房等,推动由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
推进公共场所增设设施。充分利用城市街道两侧、公园广场、城市绿地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区域,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满足群众充电需求。
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增设设施。在全市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大力推进“满电回家”工程,根据电动车保有量建设满足需求的集中停放充电棚,确保满足充电需求。
违规停放充电整治攻坚战
打好违规停放充电整治攻坚战,力争在2024年底前,违规停放充电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
严查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加强部门和属地联合检查,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对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的,依法依规对单位、物业和个人进行查处。
严管地下室充电行为。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地下、半地下车库,不得用作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确需使用的,应确保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与其他部分防火分隔到位,消防设施器材保持完好有效。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充电桩新增建设计划,逐步停止使用既有地下、半地下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停放充电场所。
加强架空层使用管理。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民用建筑架空层,不得用作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因场地不足确需使用民用建筑架空层作为停放充电场所的,应与建筑内的通风采光井、公共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有效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和视频监控设备须保持完好有效,实行车辆分组停放,并设置专用充电设施。
强化技防物防措施应用。引导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建立数据平台,对充电设施实时监控。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和即时配送企业推广换电模式,探索形成一套符合本地实际的蓄电池换电管理经验模式。鼓励在楼宇电梯安装智能阻止系统,研究推广“射频信号传输+视频监控”等技术对蓄电池进楼实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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