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记者从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年来赣州市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能,通过实施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改革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做到“豁免一批、告知承诺一批、降低类别一批、优化服务一批”,减少审批许可,释放发展活力。
自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西省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改革指导意见》后,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立即推动改革任务落地,持续推进赣州市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改革,指导各地人民政府印发了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改革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制定辖区环评审批改革负面清单,对符合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和环境准入标准的园区主导产业,进一步降低环评工作等级,简化环评工作内容。在优化服务上,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为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为企业生态环境难题把脉开方。加强县级指导帮扶、强化协调调度,督促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积极主动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市生态环境局还大力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通过新闻发布会、官方网站、双微平台等媒体,将环评管理豁免范围、告知承诺改革试点范围等环评审批最新政策向公众进行全面宣传,让企业少跑腿、少走弯路,助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以来,全市对41个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消毒液、额温枪生产等三类项目实施环评审批“绿色通道”,采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对生猪养殖、新能源汽车制造等46个民生相关行业项目采取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企业在出具守法承诺后,审批部门不经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对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281个食品制造、纺织服装等项目实施豁免管理,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章贡区、赣县区、大余县等地分别将集控区内的电镀项目、磁性材料合金制造、食品加工等应编制环评报告书的项目依程序简化为报告表,大幅降低环评编制费用,缩短了环评审批时间。(记者刘珊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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