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赣州头条客户端讯 通讯员肖劲舟、朱强、陈建国报道:“你们说得对,我已经认识到窃电行为对社会和自身安全的危害性了,我接受你们的批评教育和处罚。”5月16日,在赣州市湖边镇瑶下村罗先生家中,国网赣州开发区供电公司降损增效“尖刀班”的工作人员向其开具了《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和《用电检查工作单》。
4月份以来,开发区供电公司强化采集指标管控,大力加强反窃查违力度,在排查治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个别用电客户置生命安全于不顾,在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采用越表、分流、并线等多种窃电方式窃取公共能源,这样不仅容易造成触电危害,还会波及其他用户的可靠性用电。同时,也给供电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据了解,在《电力法》和《供电营业规则》中,对窃电行为作出了原则性的处罚规定,明确了窃电是盗窃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发区公司通过线损电量和用户电量变化分析,精确分析台区用户异动并锁定窃电用户,随后用检人员联合公司降损增效“尖刀班”迅速出击,一举排查出窃电用户6户,追补电量3.7万千瓦时,最终追回挽回经济损失7.9万元,有力地打响了降损增效的“第一枪”,对窃电行为发出了雷霆一击,切实打掉了一批隐匿多时的“电老鼠”,有效维护了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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